张家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江苏张家港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本公司与张家港华
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授信交易金额 1 亿元,新增以上
交易后,其所在集团关联交易总额超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及时公告,以上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建娥回避表决。因交易金额不足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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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业
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主要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属公
司”)间接持有华兴金城 48%的股份,因此华兴金城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10.1.3 第四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巩家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华兴金城总资产 221,416.80 万元,净资产 50,402.88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合计 10,103.42 万元,净利润 402.88 万元(未
经审计)。
以上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本
公司给予以上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本公司不得对其发放无
担保贷款,也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
保的除外,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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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 22 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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