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9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合计持有股份
107,041,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9657%。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66,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157%。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陈启丰先生、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
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8,175,000
股。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866,708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215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02,000,
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5,041,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苏苗声律师、徐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866,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866,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先生及其控制的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启龙
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票数量 32,397,750 股、33,379,500 股、32,397,750 股,
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均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苗声、徐征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