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02-1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
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道
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和原则
(一)本规划的制定依据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
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
应当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
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
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年度
或中期分红方案。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优先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现
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
(三)发放股票股利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
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
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
利益。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