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道
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7.30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182,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760,000.00元(承销
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76.00万元,上市发行前公司已预付人民币200.00万
元),余额为人民币1,130,74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13,433,566.07元(不含发行服务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66,433.93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7,306,433.9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672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
金96,079.4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549.1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的净额)。
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分阶段陆续投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闲
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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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投资品种与投资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目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安全
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
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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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募集资金安
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如下取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
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情况。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与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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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文件
等,并对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宜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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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汪家胜 赵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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