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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道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18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1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2 月 17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2 月 17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 9 栋 10

楼综合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64,626,4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5.8569%。其中:

   (1)现场会议 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161,622,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20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03,94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6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25,190,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1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186,89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03,94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836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副总经理吴康林列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

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626,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25,190,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626,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190,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徐烨律师、赵成杰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