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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
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苏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额 为
91,204,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21,608,000股的74.9988%。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91,200,0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21,608,000股的74.9951%;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4,500股,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21,608,000股的0.00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人数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4,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121,608,000股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4,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121,608,000股的
0.0037%。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2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弃权 0 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永生、郑婕。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美芝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股东大会规
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