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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美芝股份”)收到第一大股东李苏华通知,李苏华与受让方唐彦海、质权人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
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 72.7896%,即标的股份转让价
格为 9.55 元/股,李苏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 6,600,000 股股份(占
美芝股份总股本的 4.88%)转让给唐彦海,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63,030,000.00 元,用
以归还其在银河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金负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李苏华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苏华转让给唐彦海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李苏华仍为美芝股份的第
一大股东。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苏华        49,419,700            36.52         42,819,700                31.64
 唐彦海            0                  0             6,600,000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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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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