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
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晏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23,318,53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51%。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23,257,13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03%;通过网络
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61,400股,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人数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61,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额为61,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8,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263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舒怡、郑婕。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美芝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