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4-2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美芝
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美芝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13,704,808 股,每股价格 1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81,999,850.24 元,扣除不含
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745,926.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53,923.46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深圳建行大厦非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幕
25,137.44 14,425.39
墙工程项目
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6#地块幕墙工程项目 7,137.76 3,000.00
合计 32,275.20 17,425.3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144.6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1
为 1,286.25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已变更项目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金额 (%)
期
深圳建行大厦非公共区域精装
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幕墙工程 否 14,425.39 14,425.39 100.00% 2020.12.31
项目
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6#地块
否 3,000.00 1,719.27 57.31% 2020.12.31
幕墙工程项目
合计 17,425.39 16,144.66 - -
三、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6#地块幕墙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6#地块幕墙工程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6#地块幕墙工程项目由于业主方资金计划安排调整,项目主
体建设进度相应调整,项目工期有所延期,预计项目完工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有利于保证
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2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保荐代表人:
任 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