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3
证券代码:0028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借款利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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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庄志伟 麦志荣 徐勇伟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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