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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伟隆
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 41 名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5 万股。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 万股,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41 人调整为 39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20.5 万股
调整为 114.2 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14.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03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98)。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