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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18-11-2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了限
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布意见如下: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鉴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 万股,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
数由 41 人调整为 3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0.50 万股调整为 114.2 万
股。

       上述调整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授予情况表的人员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一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授予日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退出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约定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9.03 元。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