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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4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722,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000000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红利 52,524,9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9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72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先由公司统一留存,待解锁后再行发放;若
 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
 回)。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证券号码                   证券账号名称

   1            02*****904                       范庆伟

   2            08*****100               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2*****355                       范玉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
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刘克平、赵翔

    咨询电话: 0532-87901466

    传真电话: 0532-87901466

    电子邮箱: Liu.k.p@weflovalve .com

    咨询地址: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

六、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