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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14.5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


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0.059%,最高成交价为9.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
支付金额为945,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


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245,440股。公司2021年7


月5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0,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561,36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


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