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生效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确认租赁相关事项。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提
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