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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10-09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

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通过公司内部 QA 邮件系统及公告栏张贴的方

式发布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

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