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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进展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进展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李会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08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2-090),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2,230,000 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3193%;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李会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1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
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
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会君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李会君先生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数量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司总股份的比
                                                     (股)
                                         股)                     例
 李会君      集中竞价      2022.12.01      15.30       20,000      0.0118%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        0.0473%       60,000     0.0355%

            其中:无限售
  李会君                    20,000        0.0118%         0        0.0000%
                条件股

            有限售条件股    60,000        0.0355%       60,000     0.035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
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截至本公告日,李会君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
超过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余股东尚未实施完毕。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股份期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