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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将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
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续
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
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樊培银:




    宋银立:




    高   科: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