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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和信审字(2023)第00025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3-2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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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6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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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3)第 000255 号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伟隆股份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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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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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7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伟隆流体设备有限公
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伟隆阀门有限公司(英国)、伟隆阀门有限公司(美国)、
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偉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
制与披露、采购和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投资和筹资、
预算、成本费用、采购和销售、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
资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法律、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销售的市场竞
争风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
错报程度进行判定,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
额<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2.5%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
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8
      缺陷性质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 2.5% ≤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定量标准(影响程度)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利润的 2.5%                               利润的 5%
                                         利润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定性标准(可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潜在错报可能性不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任
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
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重大缺
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重
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财务报表存
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
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
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缺陷;
税前利润的2.5%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缺陷性质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 润的 2.5% ≤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定量标准(影响程度)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的 2.5%                                的 5%
                                        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定性标准(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极小                 不大                 极大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
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
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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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确定为重大缺
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审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融资等非常规事
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于2023年3月20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3)第000255
号),报告认为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月 20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