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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圣制药:关于与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同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泸州市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泸县人民政府签署《天圣制药集团泸
州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合称“本协议”)。本次投资意向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签订协议的主体双方无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为承载平台,在药品生
产制造、医药物流分销、创新平台搭建、人才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1、项目名称:天圣制药集团泸州制药与物流项目
    2、项目选址: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内
    3、项目实施主体: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须在泸县县本级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质的公司(企业名称初步确定为“四川泸州天圣制药有限公司”,实际名
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同样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项目投资总额: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 5 亿元,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投入、
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设备仪器购置费、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项目生产经营费用、
企业经营管理成本以及后续投入相关费用等。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65 亩,主要建设大容量、小容量注射
剂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医药物流仓库,质检中心等。
    6、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 22 个月。自甲方交付乙方土地且乙方取
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16 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取得 GMP 认
证证书后 1 个月内投产运营。此条中涉及的投产运营指除具备生产条件外,还包
括完成相应产品的产品注册证、临床试验以及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审批等。
    7、项目效益: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 5 亿元,税收 3000
万元,解决就业 200 人。
    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将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医药项目落户泸州市医药产业园,规
划建设药品制造与物流基地,开展医药产品产销业务。
    (2)公司适时在泸州市投资建设覆盖泸州、辐射西南的药品、医疗设备、
医疗耗材等医用品配送中心。
    (3)公司项目实施主体需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申报纳税,公司项目建设
及运营相关税费须在泸县县本级缴纳。
    (4)公司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发改、规划、国土、建
设、消防、安全、环保等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组织设计、施工及运营,
依法完成相关行政许可及报批手续。
    (5)公司项目免缴厂房及办公用房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四、泸州市人民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1)政府对公司项目落地提供产业扶持和“一站式”服务。
    (2)政府支持公司与辖区内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合作,推动医药中间体、辅
料等相关产业发展。
    (3)政府鼓励辖区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满足医疗需要情况下优先采购
公司在辖区所生产的药品。
    (4)政府为公司在市内创建科技平台、技术中心及开展产品研发等提供产
业扶持和创新鼓励。
    五、泸县人民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1)政府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为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
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由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公司办理项目立
项、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建设施工等方面行政审批手续。
    (2)政府负责项目用地的征用、拆迁、平场、出让等工作,确保公司取得
的土地无权属纠纷和拆迁遗留问题。
    (3)政府负责将水、电、气、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到项目用地红线边
界(电力专线除外),并负责协调项目建设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等。
    (4)政府支持并积极协助公司在政府所在地设立药品、耗材、设备等医用
品配送中心。鼓励辖区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采购公司在
辖区所生产的药品。
    (5)政府协助公司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的国家、省级研发中心、
工作站;协助公司争取国家、省、市、县发改、工信、科技、环保等相关研发、
技改和产业扶持资金。政府按《泸州医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对
公司发展的医药产业予以扶持。
    六、投资项目的目的
    本协议双方以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为承载平台,在药品生产制造、医
药物流分销、创新平台搭建、人才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对拓展公司业务和
市场占有率有积极作用。
    七、项目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项目的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如因宏观经济下行、行业不
景气、竞争激烈,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若项目经营不善,将给公
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八、本次项目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协议项目是围绕公司医药制造、流通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与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与泸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天圣制药集团泸州制药与物流项目投资合
同书》。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