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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圣制药: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 8,000 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 3、4 社房产作为抵
押,房地产权证为房地产证 305 字第 201104011 号。
    2、以子公司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抵押房产如
下:万州区龙宝双河口永佳路 297 号房产,万州区龙宝双河口龙安路 288 号房产
万州区双河口龙安路 288 号房产,万州区(龙宝)清明路 8-10 号/幢 1 层/单元
第一层房产,万州区(龙宝)清明街 8-10 号/幢 2 层/单元第二层房产,万州区
(龙宝)清明街 8-10 号/幢 3 层/单元第三层房产,万州区(龙宝)清明路 8-10
号/幢 4 层/单元第四层房产,万州区国本路 13.14.15 号房产,15 号附 1 号 1 层
房产,万州区(龙宝)沙龙路二段 612 号/幢 1 层/单元第一层房产。
    (二)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
    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 8
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107 房地证 2015 字第 00841 号、107 房地证 2015 字第
00847 号)作为抵押。由实际控制人刘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 8,000 万元。
    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作质押,实际控制人刘群作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五)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申请授信 1,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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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村 4 组 6 号房产、
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村 4 组 6 号房产、位于南川区大观镇龙川村 4 社房产作为
抵押。
    2、以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路 20
号 D 幢 9 号仓库房产、位于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路 20 号 D 幢负 1-25 号
房产、位于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路 20 号 D 幢负 1-26 号房产作为抵押。
    (六) 子公司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垫江支行申请授信 3,500 万元。
         以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位于万州区红星东路 259 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50000073397948X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群
    5、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6 日
    6、营业期限:2001 年 10 月 16 日至永久
    7、地址: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8、注册资本:21,200 万元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仅限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片剂、硬胶囊剂、
颗粒剂、散剂、大容量注射剂、茶剂、溶液剂、酊剂、醑剂、药用辅料(甘油、
白凡士林、黄凡士林、液体石蜡)、原料药(盐酸小檗碱和罗通定)、软膏剂、
乳膏剂、糊剂、栓剂、凝胶剂、消毒剂、卫生用品;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
中药材、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
定期限从事经营)* 中药材种植,物流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药品研发与技术
服务,中药材初加工(仅限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465,473.99 万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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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总额 156,507.32 万元,净资产 308,966.6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62%。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34,606 万元,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
19.17%。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
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本身及公司子公司,
有关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本次申请
银行授信由子公司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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