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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圣制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瑞平)2018-04-2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度,本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办事,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参与了每次会议的讨论,无委托
他人投票情况,在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后,依法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决策符合法
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五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前,本人详细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审
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均按独立判断投票,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情况

    (一)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接受劳务
以及房产租赁、接受关联方担保等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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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
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主要
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17 年,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
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制度得到了有效
的执行。通过内控建设及内控管理的开展,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2017 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解、监督和核查,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

       1、2017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7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2017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17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
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在会前了解情况
并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独
立董事发表了 8 份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如下:

    1、2017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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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关
联方重庆达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对公司现场调查工作。2017 年,本人除按时参加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外,还多次到企业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7 年度,本人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文件,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并
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持续学习相关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逐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本年度自我工作评价

    2017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审核和判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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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
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
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推动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邓瑞平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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