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刘群、董事李洪未能
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
法 》 ”) 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 “《公司 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刘维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
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推举董事刘维先生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责,直至董事长恢复履行职责或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刘维先
生在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同时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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