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9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 3 人,分别为何凤慈、季绍良、余建伟),公司董事长刘群因被执行指定居
所监视居住、董事李洪因被有关部门留置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刘维先生
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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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分行申请授信 12,000 万元。同时,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其对重庆药交所的
应收账款为该笔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代董事长刘维先生、董事刘爽先生
为该笔授信作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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