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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圣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
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及借款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
有合理的定价依据,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总的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速动商贸有限公司、太
能寰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刘群等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提供
担保。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
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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