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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控股股东、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进展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19-06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施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

《 关 于触 发 稳定 股 价措 施启 动 条件 暨增 持 股份 计划 的 公告 》(公 告编 号 :
2018-107),自 2018 年 11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运用自有资金增持
股份不少于当期公司股份总额的 1%(即 318 万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 20%自有
资金(不低于 367,665.50 元)进行增持。

    截止 2019 年 5 月 7 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上述增持主体已通过二级
市场以集 中竞价 的方 式合计 增持公 司股份 342,600 股 ,占公 司股本 总额的
0.1077%,累计增持金额 3,329,731.00 元。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刘群先生,
原董事、总经理李洪女士,原副总经理李忠先生及原副总经理孙进先生在上述增

持计划期间内因涉嫌犯罪,相关案件尚处于司法调查阶段,资金筹措存在困难,
暂未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触
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

    二、未完成增持计划相关人员的整改情况

    (一)公司收到决定书及监管函的基本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

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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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刘群、李洪、李忠、孙进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19]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刘群作为天圣制
       药控股股东,李洪、李忠、孙进作为天圣制药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超期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六
       条的相关规定,责令上述四人限期改正,并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80 日内
       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
       刘群、李洪、李忠、孙进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95 号)(以下简
       称“《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刘群,时任董事
       兼总经理李洪,时任副总经理李忠、孙进未遵守承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四人应充分重视上述

       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增持计划的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述《决定书》及《监管函》的要求,积极督促上述人员履行增

       持义务。截至目前,监管整改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均    已增持
增持                增持                                     已增持金    应履行增持股    尚未增持股
             职务           增持时间     价(元/   股数
人员                方式                                     额(元)    份数量或金额    数或金额
                                           股)    (股)
        控 股 股
                    集中     2018 年
刘群    东、原董                          9.73     306,200   2,979,326   3,180,000 股    2,873,800 股
                    竞价    12 月 4 日
        事长
                             2019 年
        原董事、    集中
李洪                        11 月 12      4.50     42,200    189,900     189,783.95 元        0
        原总经理    竞价
                               日
        原副总经
李忠                 -          -           -          -        -        37,019.65 元    37,019.65 元
        理

        原副总经
孙进                 -          -           -          -        -        23,708.78 元    23,708.78 元
        理

                     合计                          348,400   3,169,226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2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群            102,961,732           32.3779       103,267,932            32.4742
  李洪              1,464,577            0.4606         1,506,777             0.4738
  李忠               704,632             0.2216           704,632             0.2216
  孙进                       0           0.0000                0              0.0000

     (三)部分相关人员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原因

     经公司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兼原董事长刘群先生、原副总经理李忠先生及原
 副总经理孙进先生暂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原因如下:

     (1)刘群先生:由于目前其所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名下资产已被冻结,
 尚无可动用资金完成增持义务;

     (2)李忠先生:由于其本人绑定证券账户的银行卡到期,导致证券账户不

 能正常使用,李忠目前因涉嫌犯罪尚处于司法调查阶段,人身自由受限,不能办
 理相关业务,未能完成增持;

     (3)孙进先生:由于其本人未曾开立证券账户,孙进目前因涉嫌犯罪尚处
 于司法调查阶段,人身自由受限,不能办理相关业务,未能完成增持。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有效。预案相关内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已实施预案第一阶段的措施,由控股股东、原公司董事和原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兼原董事长刘群、原副总经理李忠以及原

 副总经理孙进的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后续,若公司股票触发预案第二阶
 段启动措施的条件,公司将按照预案的内容实施第二阶段的措施,积极稳定公司
 股价,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及控股股东兼原董事长刘群、原副总经理李忠、原副总经理孙进对整改

 期间内未能完成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将继续督促上述人员履行
 增持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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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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