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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签订《延期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03-14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01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签订
                    《延期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2020 年 2 月 12 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
意向协议》。公司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部分医药商业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
给重庆医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2020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
公司已协调各方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相关工作
正在持续推进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
利实施,经本次重组各方一致同意,公司与重庆医药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签订
了《延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延长审计及评估机构

出具审计及评估报告的时间和《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有效期。

    三、《延期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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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相关期限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第二条第 2.2 款约定“乙方应促使审计及评估
机构在 2020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审计评估工作”,现双方同意将乙方促使审计

及评估机构出具审计及评估报告时间延长两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2、《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第五条约定“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60】
日为本协议有效期。”现双方同意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效期延长【60】

天,即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
    (二)除本补充协议明确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之外,《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延期补
充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的筹划及尽职调查阶段,具体
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届
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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