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
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
<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利于帮助尽快解决控
股股东职务侵占及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的问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偿还方案时,关联董
事应注意回避表决。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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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
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凤慈 邓瑞平 杜 勇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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