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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4-0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0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圣制药”)2018 年
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天圣制
药”变更为“*ST 天圣”。
    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天圣”,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87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
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5 日、2019 年
7 月 5 日、2019 年 8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5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 月 7 日、2020 年 2 月 5 日、2020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1
告编号:2019-04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
决书》【(2019)渝 01 刑初 68 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
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的人民币 9,182.4926 万元,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 435
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对其中人民币 6,145.3976 万元承担共同赔
偿责任;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挪用的人民币 3,325 万元(其中 360 万元已归
还),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 260 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 160 万元已归还)。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9)。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万元(其中 360 万元已归还),
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经各方
协商,刘群拟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
归还资金共计 12,147.4926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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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业务人员对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
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
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
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并根据控股股东归还公司资金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控股股东职务侵占资金、挪用资金等罪的判决
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偿还方案
和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条款存在修改或调整的可能性。
    2、控股股东偿还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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