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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天圣制药”)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现将相关更正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天圣制药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等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 2019 年 5 月提起诉讼。2020 年 3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19)渝 01 刑初
68 号】,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和被告人刘群下达了初审判决。天圣制药集团公
司及刘群对初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渝检
一分院刑诉【2019】52 号起诉书,公司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交易记录进行了自
查核对,该等涉诉事项的最终裁定结果将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而天圣制药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未对该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
响进行处理,因此形成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及挪用公司资金,形成对公司欠款,追溯调
整增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刘群的其他应收款 123,074,950.00 元,调减预付账
款 92,950,325.27 元,调减在建工程 4,209,674.73 元,调减固定资产 20,000.00
元 , 调 增 资 本 公 积 25,894,950.00 元 ; 补 提 前 述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6,153,747.50 元,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 923,062.13 元,调整增加 2018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6,153,747.50 元,调整增加 2018 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 923,062.13

                                        1
元。

    2、少计销售费用,追溯调整增加 2018 年度销售费用 96,655,000.00 元,调

减预付账款 96,655,000.00 元。

    3、相应调减 2018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 10,188,568.54 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元)
其他应收款                 21,421,410.92          116,921,202.50          138,342,613.42
固定资产                1,311,030,864.81              -20,000.00         1,311,010,864.81
在建工程                  815,860,590.10           -4,209,674.73          811,650,915.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601,874.71             923,062.13            40,524,936.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297,141.91         -189,605,325.27          130,691,816.64
 资产总计               4,749,805,702.28          -75,990,735.37         4,673,814,966.91

         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续)

           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元)
资本公积                     1,434,981,214.90         25,894,950.00      1,460,876,164.90
盈余公积                       109,478,564.07         -10,188,568.54       99,289,995.53
未分配利润                   1,325,988,907.91         -91,697,116.83     1,234,291,79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49,805,702.28         -75,990,735.37     4,673,814,966.91

       (二)对 2018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元)
销售费用                       273,599,135.64         96,655,000.00       370,254,135.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3,247,166.16          -6,153,747.50       -19,400,913.66
“-”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                      22,346,978.73            -923,062.13       21,423,916.60
          净利润               117,506,873.25        -101,885,685.37       15,621,187.88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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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20)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03 号)。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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