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
了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现就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2019-4-24 案》
十四次会议
8、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 2019-5-6
十五次会议 金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第四届监事会第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 2019-8-23
十六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4、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 2019-10-25
十七次会议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2019-12-3
十八次会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及投资活动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对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公司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制度的建立情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
出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
策程序合法。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 2019 年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2019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及天
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建设。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药
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终止“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或
抵押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
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
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