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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04-2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
                                        是
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        是
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
                                        是
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
                                        ---         ---
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5)风险投资                           是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是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
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是
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
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是
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
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是
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是
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
                                         是
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
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
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
                                     是
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
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
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     是
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
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
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
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       是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
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
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     是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
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易日
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
                                     是
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实、追究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
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
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       是
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
事会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
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
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       是
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
                                      是
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
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
                                      是
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
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
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不适用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
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
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
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      是
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
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
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是
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      是
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刘
                                              群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因涉嫌职务侵占资金、
                                              挪用资金等罪被重庆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              院提起公诉,公司于
                                      否
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到
公司资金的情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
                                              书》【(2019)渝 01 刑
                                              初 68 号】。根据《刑事
                                              判决书》,一审判决责
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
司被侵占的人民币
9,182.4926 万元,被告
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
435 万元承担共同赔
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
对其中人民币
6,145.3976 万元承担
共同赔偿责任;责令被
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
挪用的人民币 3,325 万
元(其中 360 万元已归
还),被告人李洪对其
中人民币 260 万元承
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
160 万元已归还)。
         本次判决为一
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
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2019 年 12
月 6 日、2020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收
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
诉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7)、《关于
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1)、《关于公司
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
判决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9)。
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
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万元(其
中 360 万元已归还),
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
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
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
实利益,经各方协商,
刘群拟以现金和非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
                                         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
                                         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
                                         共计 12,147.4926 万
                                         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
                                         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
                                         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0-024)。该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
                                    是
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
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
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    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
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
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是
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
                                    是
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
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
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
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监事、
                                     是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
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                  独董姓名    天数
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                   杜勇       12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是           邓瑞平      13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何凤慈      10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季绍良      1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