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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4-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要求,就天圣制药《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进行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措施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
行访谈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对天圣制药填
写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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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圣制药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天圣制药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
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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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国星                 唐忠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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