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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06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
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天圣制药”变更
为“*ST 天圣”,证券代码仍为 00287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
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相关规定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形已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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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本次申请
如获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 天圣”变更为“ST 天圣”,证券代码仍为 002872,股票价
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控股股东刘群占用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6 月 5 日起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尚未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及后续披露的相关进
展公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已偿还完毕,公司财务部初步
测算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 15,512,720.35 元。因刘群目前所涉诉讼案
件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名下资产已被冻结,暂无可动用资金偿还资金占用利
息。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并积极督促刘群尽快偿还资金占用利
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
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26 日、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6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
露了《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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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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