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11-0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0年11月)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
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1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议。
持监事会会议。
2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监事会应当包括至少 1 名股东代表和至少 2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举产生。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
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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