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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11-0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0年11月)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
 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1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议。
       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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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监事会应当包括至少 1 名股东代表和至少 2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举产生。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
       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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