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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2-1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12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坪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申请授信 14,200 万元,并提供相应担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
 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变更抵押物情况

     按照三峡银行的相关要求,为保证上述该笔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协商,
 刘群先生增加了为该笔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的股份数量,同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减少了为该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部分房产。该笔授信变更前及变更后抵押物具
 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抵押物                                  变更后抵押物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
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地块、南川区大观镇华
                                         南川区大观镇华佗路 9 号房产作为抵押;
佗路 9 号房产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       2、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 8 号房产作为抵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 8 号房产作为抵
押;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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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
司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组团 B 分区
B9-3/02 号宗地作为抵押;

4、以子公司重庆通和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         3、以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
市丰都县名山镇白沙沱村 3 组 30 号房产作为       司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组团 B 分区
抵押;                                          B9-3/02 号宗地作为抵押;

5、以子公司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在药交所
平台不低于 1,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
保;

6、以刘群提供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4、以刘群提供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股票代码 002872)2,500 万股作质押担保; 票(股票代码 002872)3,500 万股作质押担保;

7、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变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抵押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签署担保合同情况

      近日,公司与三峡银行签订了《银行综合授信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同时,公司就该授信业务与三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
 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由 14,200 万元变更为 12,700 万元。担
 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被担保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签署的编号为“渝三银 SXC011720204100081 号”的《银行综合授信协议》及依
 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抵押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
 合同之主债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间另有约定除外:

      自《银行综合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
 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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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本金金额为 12,700
万元。

    抵押物: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
8 号房产;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华佗路 9 号房产;
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组团 B 分区 B9-3/02
号宗地。

    2、《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出质人:刘群

    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被担保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签署的编号为“渝三银 SXC011720204100081 号”的《银行综合授信协议》及依
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补充或附件。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
合同之主债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间另有约定除外:

    自主合同《银行综合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
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本金金额为 12,700
万元。

    出质物:刘群持有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 002872)
3,500 万股。

    3、《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保证人:刘爽

    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被保证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签署的编号为“渝三银 SXC011720204100081 号”的《银行综合授信协议》以及

                                    3
据此签订的分项授信协议及其他相关授信文书。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
合同之主债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间另有约定除外:

    自《银行综合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
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本金金额为 12,70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8,45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195 万元,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 5.96%。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
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
讼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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