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天圣: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圣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天圣制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 号)的核准,天圣制药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 53,000,000.00 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85,61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
民币 106,819,3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78,790,700.00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41 号验资报告。

    二、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1
    保荐机构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
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
度。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国星                 唐忠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