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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
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爽先生为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圣医药”)的总经理、董事;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
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 条第(四)
款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向长圣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实际财务资助金额及时间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围内,利息如约支付,
公司未发生财务风险。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及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
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要求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时,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需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大坚                  邓瑞平             李定清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