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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邓瑞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
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
将本人在 2022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通过现场或
通讯方式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在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
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
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列席。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本人认为 2022 年度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

    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第五届董事
                            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04-24   会第九次会                                                  同意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
2022-10-24   第五届董事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
                                                                         同意
             会第十一次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

   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类型
                             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第五届董事会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04-24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2-08-24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
2022-10-24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
利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综合治理能力,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充分
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成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
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数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以及审计机构就财务报告
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
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高管进行积极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专门了解了天圣制药的内部运行状况
和相关市场信息,并认真研判各项决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作为法学专家的
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
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
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2 年度本人不
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建议公司在稳步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
合规意识培养,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打下
坚实的基础。

       2023 年,本人在任期间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独立董事:邓瑞平

                                            电子邮箱:ruipingdeng@126.com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