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置募集资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详见本公告“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8,56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81.93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07,879.07 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
41 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备案机关及备案文号 环评部门及批文文号
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 垫 江 县 经 济 和 信息 化 委 员 会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渝(垫)
1 57,279.70
术改造项目 2015-500231-27-03-000234 环准(2015)027 号
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 垫 江 县 经 济 和 信息 化 委 员 会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渝(垫)
2 19,863.00
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 2015-500231-27-03-000235 环准(2015)028 号
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3 20,909.87 渝(北)环准(2015)81
物流总部基地 会 315112F58410050060
号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渝(垫)
4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26.50
2015-500231-73-03-000272 环准(2015)029 号
合计 107,879.07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
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前述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81,632,982.97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2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7,879.07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9,208.52
1-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4,737.22
1-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471.30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4,470.93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8,163.30
5、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理财产品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18.03
募集资金余额 7,054.35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
3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4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审核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5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
超过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须及
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