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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
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是公平、公允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
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刘群、刘爽为上述
申请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资金需求,
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
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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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我们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
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
助于其融资用于生产经营。本次担保事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其他
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
务。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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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大坚                  邓瑞平             李定清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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