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拟
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 号),贵阳新天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4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702.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32.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69.23 万元。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7,337 7,337 1,498.32
2 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 9,958 9,958 815.13
1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 2,700 612.68
4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0 3,000 2,662.06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5974.23 5,974.23
合计 32,995 28,969.23 11,562.42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项目建设规划许
可、施工方选定、施工许可等环节均有延后的影响,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9
年 6 月完成项目建设。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
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
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
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
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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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是根据目前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审慎作
出的决定,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有利于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是根据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
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
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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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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