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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1-1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贵
    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新天药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4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702.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32.79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28,969.2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7,337            7,337         1,498.32
      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
2                                       9,958            9,958          815.13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            2,700          612.68
4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0            3,000         2,662.06


                                         1
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5974.23      5,974.23

                  合计                  32,995        28,969.23     11,562.42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项目建设规划许
    可、施工方选定、施工许可等环节均有延后的影响,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9
    年 6 月完成项目建设。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
    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
    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
    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
    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
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
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高立金                          梁   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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