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8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
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议案。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
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修订内容如下所示:
修订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土地或房屋等资产抵押、股份质押、保证相结合的
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
东张全槐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
担保的质押物;同时,保证人贵阳臣功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部分可转
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抵押、质押、保证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
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修订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房产抵押和股份质押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担保。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房产作为本次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及持
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
上述抵押、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
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中“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仅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说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所示: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二、发行概况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房产抵押和股份质押相结
合的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天医
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房产作为本次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公司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张
全槐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
上述抵押、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
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
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