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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11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公司产品成

本核算更加精确,公司拟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并对公司产品成本核算中公
共费用的分配范围及分摊标准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关于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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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

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别列报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别列报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将“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

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
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关于产品成本核算调整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细化产品成本的核算及分析,使公司各产品成本核算
更加精确的反映各产品的实际耗用,对半成品及产成品核算的公共费用分摊范围
及分摊标准进行变更。
    2、变更的日期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的分摊,按照各产品材料耗用金额、半成品的重量比例
进行分摊;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分摊,按照各产品材料耗用金额的比例进行分
摊;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的分摊,按照各产品各个生产环节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分摊,按照各产品各个生产环节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
    (一)关于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口径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修订会计
政策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产品成本核算调整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为产品成本核算中直
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方式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当期和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一方面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公司各产品成本核算更加精确的反

映各产品的实际耗用而进行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
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调整;为了使公司各产品成本核算更加精确的反映各产品的实际耗用,对半成
品及产成品核算的公共费用分摊范围及分摊标准进行变更。
    上述调整和变更有利于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
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一方面是根据2019年4月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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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公司产品成本核
算更加精确而对产品成本中公共费用的分配范围及分摊标准进行的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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