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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鉴于公司聘请的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聘期届满且
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达9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审
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聘审计机构事项无
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成立日期
                                      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1,679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821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76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主要行业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00 万元
     职业保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无


    3、诚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晓明,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 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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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琳,201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达 50 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
多年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预计 2021 年年报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变化幅
度在 20%以内。

    二、拟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长达9年,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信永中和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
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3
    2、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聘期届满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长达9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
及审慎研究,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信永中和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
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
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解、
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
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
主要人员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

                                   4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本次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
定其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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