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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能自控: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翟胜宝)2019-04-2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翟胜宝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担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出席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独立董                                                          两次未亲     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
事姓名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翟胜宝        8          1        7             0        0         否          1

    2、 投票表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
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参加的董事会中,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8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独立意见》;(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3)《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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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8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延长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7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信用证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 2018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 2018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2018 年 9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
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项需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在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18 年度,本人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加
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切实加强了对于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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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需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深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本人联系方式:zhai@aufe.edu.cn。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
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翟胜宝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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