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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能自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对智能自控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智能自控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对内
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智能自控董事会填写了《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指派保荐代表人前往公司办公所在地,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
告、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重大投资的审批文件、
三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等资料,并与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逐一对照。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能自控已按照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制
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智能自控填
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逸凡                              鹿美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