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的履历资料,未发现该等人员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沈剑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仲
佩亚女士、杜学军先生、沈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剑飞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子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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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翟胜宝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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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叶向东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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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戚国胜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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