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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能自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0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 303 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
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
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
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额度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8,000      一年      信用担保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                8,000      一年      信用担保

  3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0,000     一年      信用担保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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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0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张娜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张娜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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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09



附件:

    张娜女士,1981 年 12 月出生,女,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2009 年参加工作,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
中心会计学博士后;2012 年 6 月至今,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先后担任经济
学博士后,会计学、经济学讲师、副教授;曾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娜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张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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